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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其他] 新修訂的論壇壇規,請大家注意及遵守,謝謝! (最後更新: 09年7月19日) [打印本頁]

作者: kungbernard    時間: 2007-6-8 11:59 PM     標題: 新修訂的論壇壇規,請大家注意及遵守,謝謝! (最後更新: 09年7月19日)

由於最近論壇發生不少會員對管理人員不滿,及不清楚壇規的問題,現在重新公佈修正後的壇規,希望各會員能遵守。

另外,對於較早前某會員以公投決定去留,是因為論壇很多會員未清楚壇規,為了公平起見才開恩處理。但自本(修訂)壇規公佈後,所有犯壇規的會員,往後的處罰均不會再以公投形式決定,壇主及版主擁有絕對的處罰權力

以下為本壇壇規:

<一>  不得發布任何色情言論, 含有色情成份的圖片。

<二>  不得在本論壇上載任何侵權的檔案及軟件。同時,由於本論壇跟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達成協議,不得在論壇上載任何歷屆會考、高考試題 及 評分標準。

<三>  不得進行未經授權的商業活動及任何種類的宣傳活動,包括任何廣告及補習宣傳,及在未得到版主同意下發表連至其他論壇的連結。


<四>  不得在論壇內大量濫發文章、回覆,發表或回覆毫無意思的文章(灌水)及一些影響論壇運作、影響論壇風氣的發言。

<五>  嚴禁發表文章留言含有色情、宗教、迷信等或有關網站之連接。

<六>  請大家互相尊重,遵守互聯網絡道德﹔嚴禁互相惡意攻擊、漫罵, 不得進行人身攻擊、針鋒相對 及 進行任何不法活動

<七>  本論壇絕對支持言論自由,但請各位承擔一切因您的行為而直接或間接導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責任

<八>  本論壇版主的主要職責是管理負責的版區,他們擁有取消不受歡迎的會員的會員資格權利。

<九>  本論壇壇主及版主有權保留或刪除論壇中的任意內容

<十>  嚴禁會員用揶揄的方法,針對、諷刺、或對版主表達不滿,如須表達不滿,請到投訴版發表。

<十一>  任何違規的會員,壇主及版主有權自行判決處罰,包括扣分、刪文、關主題及禁止用戶。

<十二>  請會員不得不當地使用積分要求看帖功能,此做法會令部份會員無法看內容,引至論壇風氣破壞,也屬違規。

<十三>  在未得到論壇版主的同意下,會員不得注冊多於一個戶口,如有發現,論壇有權刪除其會員的所有戶口而不予通知。

<十四> 不得討論任何有關已被「禁止訪問」會員的事宜,違規者會被刪除會藉及禁止進入論壇。

<十五>  本論壇保留修改論壇壇規的權力,亦會隨著不同情況修改或增減壇規。

<<論規於2007年6月9日正式生效>>
(09年7月19日作出最後修正)

本論壇的建壇理想,是希望營造一個公平公開的環境給大家討論,但請大家同時遵守壇規、尊重版主,論壇才能發展下去,多謝各作。

小卒 字
作者: Royal-MathsKit    時間: 2007-6-9 12:03 AM

大量濫發文章、回覆 ... 其實大量 = 幾多
作者: Royal-MathsKit    時間: 2007-6-9 12:08 AM

最後係咪要寫 XXXX年XX月X日生效
作者: kungbernard    時間: 2007-6-9 12:12 AM

引用:
原帖由 Royal-MathsKit 於 2007-6-9 12:03 AM 發表
大量濫發文章、回覆 ... 其實大量 = 幾多
是否違規將由負責該版的版主決定,如會員對版主的判決有不滿,可以在投訴版發表。
作者: jacky0620    時間: 2007-6-9 12:36 AM

IN FACT,all rules should be known before,maybe except <二>

also,from
<二>  不得在本論壇上載任何侵權的檔案及軟件。同時,由於本論壇跟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達成協議,不得在論壇上載任何歷屆會考、高考試題 及 評分標準。

達成協議,THAT's great


~~~~~~~~~~~~~

Royal-MathsKit , u犯了<六> because of yr sign=p

[ 本帖最後由 jacky0620 於 2007-6-9 12:41 AM 編輯 ]
作者: Royal-MathsKit    時間: 2007-6-9 12:42 AM

引用:
原帖由 jacky0620 於 2007-6-9 12:36 AM 發表
IN FACT,all rules should be known before,maybe except <二>

also,from
<二>  不得在本論壇上載任何侵權的檔案及軟件。同時,由於本論壇跟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達成協議,不得在論壇上載任何歷屆 ...
hihihellohello Maths勁到痴線架
作者: ksk181991    時間: 2007-6-9 12:52 AM

>>如需代表不滿
"如須表達不滿"很像比較好
作者: jacky0620    時間: 2007-6-9 12:56 AM

引用:
原帖由 Royal-MathsKit 於 2007-6-9 00:42 發表

hihihellohello Maths勁到痴線架
你有誤導性


~~~
係喎...如果係link  of果d files可放嗎?
作者: Royal-MathsKit    時間: 2007-6-9 12:57 AM

引用:
原帖由 jacky0620 於 2007-6-9 12:56 AM 發表


你有誤導性


~~~
係喎...如果係link  of果d files可放嗎?
你誤會了
作者: abcdabcd    時間: 2007-6-9 01:04 AM     標題: 回復 #10 Royal-MathsKit 的帖子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kungbernard    時間: 2007-6-9 01:05 AM

引用:
原帖由 jacky0620 於 2007-6-9 12:56 AM 發表


你有誤導性


~~~
係喎...如果係link  of果d files可放嗎?
我們沒有權力及責任驗證會員發表的連結是否含有侵權成份
如果版權持有人未有通知我們該連結含有侵權內容
我們不會刻意刪除
但我們必須確保論壇內沒有存放任何侵權檔案
作者: kungbernard    時間: 2007-6-9 01:06 AM

引用:
原帖由 abcdabcd 於 2007-6-9 01:04 AM 發表
咁會唔會你都誤會咗hihi呢?
佢真係
- 有心揶揄版主
- 呃post
- 刻意宣傳宗教
etc. ?
事件已過,判決也出了
他的確是犯了壇規
作者: 復仇之魂    時間: 2007-6-9 01:44 AM

關於壇規<一>  不得發布任何色情言論,......

這是否代表那些18+的笑話也不得再發布 ?

(例如:你打算還瞞我多久? [18])

[ 本帖最後由 復仇之魂 於 2007-6-9 01:45 AM 編輯 ]
作者: kungbernard    時間: 2007-6-9 01:52 AM

引用:
原帖由 復仇之魂 於 2007-6-9 01:44 AM 發表
關於壇規<一>  不得發布任何色情言論,......

這是否代表那些18+的笑話也不得再發布 ?

(例如:你打算還瞞我多?
只要內容不要太過露骨便可
但最終是否違規還是交由該版版主判斷
作者: 復仇之魂    時間: 2007-6-9 02:30 AM

thank you.

還有一問,連續回覆會不會觸犯壇規<四> 或其他壇規? (影響論壇運作?)
作者: kungbernard    時間: 2007-6-9 02:56 AM

引用:
原帖由 復仇之魂 於 2007-6-9 02:30 AM 發表
thank you.

還有一問,連續回覆會不會觸犯壇規<四> 或其他壇規? (影響論壇運作?)
一般情況是不會的
除非回覆者不斷的回覆相同內容或毫無意思的內容
即灌水 或 洗版
才會被視為違規
作者: kiwakwok    時間: 2007-6-9 12:07 PM

今日生效

收到
作者: tony625    時間: 2007-6-9 12:45 PM

哦, 知道了.
作者: hello1686hk    時間: 2007-6-9 02:09 PM

十二>  請會員不得不當地使用積分要求看帖功能

何謂不當?
作者: kaiyihk    時間: 2007-6-9 02:10 PM

引用:
原帖由 hello1686hk 於 2007-6-9 02:09 PM 發表
十二>  請會員不得不當地使用積分要求看帖功能

何謂不當?
是不必要的hide功能吧
作者: hello1686hk    時間: 2007-6-9 02:15 PM

引用:
原帖由 kaiyihk 於 2007-6-9 02:10 PM 發表

是不必要的hide功能吧
那什麼叫做不必要啊?
我覺得這份壇規還有相當多的<走盞>位
應該把這些模糊的字眼介定清楚
否則日後依然會有機會發生事端啊
作者: kaiyihk    時間: 2007-6-9 02:18 PM

引用:
原帖由 hello1686hk 於 2007-6-9 02:15 PM 發表


那什麼叫做不必要啊?
我覺得這份壇規還有相當多的<走盞>位
應該把這些模糊的字眼介定清楚
否則日後依然會有機會發生事端啊
即係咁
好似有d會員唔想俾d低分既會員睇到佢地講乜
就set到個分500以上先睇到
作者: 7s711    時間: 2007-6-9 02:19 PM

引用:
原帖由 hello1686hk 於 2007-6-9 02:15 PM 發表


那什麼叫做不必要啊?
我覺得這份壇規還有相當多的<走盞>位
應該把這些模糊的字眼介定清楚
否則日後依然會有機會發生事端啊
即係如非必要, (例如吹水區), 唔好hide post 咁~

不如你講d 走盞位出黎, 一齊傾下
作者: hello1686hk    時間: 2007-6-9 02:20 PM

引用:
原帖由 kaiyihk 於 2007-6-9 02:18 PM 發表

即係咁
好似有d會員唔想俾d低分既會員睇到佢地講乜
就set到個分500以上先睇到
壇規說的是<不得不當地使用hide功能>
不是<不准使用hide功能>
什麼情況下叫<恰當的使用hide功能>呢?
作者: 7s711    時間: 2007-6-9 02:26 PM

引用:
原帖由 hello1686hk 於 2007-6-9 02:20 PM 發表


壇規說的是<不得不當地使用hide功能>
不是<不准使用hide功能>
什麼情況下叫<恰當的使用hide功能>呢?
就以會考區為例, [hide] 功能 係avoid 拎左個files 即走
咁就算恰當用
作者: hello1686hk    時間: 2007-6-9 02:38 PM

引用:
<二>  不得在本論壇上載任何侵權的檔案及軟件
引用:
但我們必須確保論壇內沒有存放任何侵權檔案
上載應是指上載檔案至論壇server吧
在其他地方上載然後到論壇發佈有否違反這項?
若論壇真想杜絕有關版權的問題
應把<上載侵權檔案>改成<發布侵權檔案>
引用:
<三>  不得進行未經授權的商業活動及任何種類的宣傳活動,包括任何廣告及補習宣傳。
在搵工板內的所有post均屬招聘類
招聘亦可算成商業活動
搵工板是否應整個刪除?

剛找到了個例子
http://littlesoldier.net/board/viewthread.php?tid=38402&extra=page%3D1
這樣是否屬於<從事商業活動>?
引用:
嚴禁發表文章留言含有色情、宗教、迷信等或有關網站之連接。
這條意思是否要將基督教,佛教等字眼一概從論壇趕絕?
若是如此, 那我這篇留言已屬違反壇規
若這條壇規想要的只是不希望h君的事重演
那大可寫成: 嚴禁發表任何渲染色情及宗教的文章或留言
這樣既可保留論壇自由的風氣
也可保持論壇宗教中立

最後是剛提到的<不得不當地使用積分要求看帖功能>
需界訂什麼情況下叫<恰當地使用>
什麼叫<不當地使用>

[ 本帖最後由 hello1686hk 於 2007-6-9 02:43 PM 編輯 ]
作者: hello1686hk    時間: 2007-6-9 02:41 PM

引用:
原帖由 7s711 於 2007-6-9 02:26 PM 發表



就以會考區為例,  功能 係avoid 拎左個files 即走
咁就算恰當用
壇主說的是<積分hide>
不是<回覆hide>
也許是我誤導了你=-="

若壇主意思真的如此
那就應該把這些清清楚楚的寫進壇規
反正壇主的意思也是減少爭執
作者: abcdabcd    時間: 2007-6-9 02:47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7s711    時間: 2007-6-9 02:47 PM

引用:
原帖由 hello1686hk 於 2007-6-9 02:41 PM 發表


壇主說的是<積分hide>
不是<回覆hide>
也許是我誤導了你=-="

若壇主意思真的如此
那就應該把這些清清楚楚的寫進壇規
反正壇主的意思也是減少爭執
會考區都可以積分hide的


第3那個應該不是commercial activities
作者: hello1686hk    時間: 2007-6-9 02:51 PM

渲染: 言詞、文字過度吹噓誇大
何謂過度就要由管理人員定奪了
當然
能清清楚楚的寫進壇規就最好
作者: hello1686hk    時間: 2007-6-9 02:54 PM

引用:
原帖由 7s711 於 2007-6-9 02:47 PM 發表


會考區都可以積分hide的


第3那個應該不是commercial activities
但這裡不是討論什麼是積分hide/那裡可以積分hide
是討論哪些情況是<恰當地使用積分Hide>
哪些是<不當地使用積分hide>
作者: abcdabcd    時間: 2007-6-9 02:55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hello1686hk    時間: 2007-6-9 02:56 PM

引用:
原帖由 abcdabcd 於 2007-6-9 02:55 PM 發表

就係呢點.
我只係覺得, h君最多都係堅持立場.
並沒有渲染成分.
如果佢要渲染, 大可以詳詳細細將, e.g.
救恩論, 三一神論, 末世論等, 或者開post呼召等.
如今佢都冇咁做過.
所以我覺得佢冇因此而違反版規 ...
這裡不是討論h君的問題
請勿離題
作者: kungbernard    時間: 2007-6-9 02:58 PM

引用:
原帖由 hello1686hk 於 2007-6-9 02:38 PM 發表
上載應是指上載檔案至論壇server吧
在其他地方上載然後到論壇發佈有否違反這項?
若論壇真想杜絕有關版權的問題
應把<上載侵權檔案>改成<發布侵權檔案>
我們沒有責任及權力管理會員發佈的連結是否含有涉及侵權問題
所以在未收到版權持有人的投訴前,我們不會刻意刪除有關連結
但會員需要自行承擔因自己發表的文章、連結 等而引起的法律問題
引用:
在搵工板內的所有post均屬招聘類
招聘亦可算成商業活動
搵工板是否應整個刪除?
正如壇規中說,不得進行未經授權的商業活動及任何種類的宣傳活動
搵工版是論壇開放使會員得知更多搵工的消息的地方
所有論壇"授權" 在此處刊登有關工作的消息
引用:
這條意思是否要將基督教,佛教等字眼一概從論壇趕絕?
若是如此, 那我這篇留言已屬違反壇規
若這條壇規想要的只是不希望h君的事重演
那大可寫成: 嚴禁發表任何渲染色情及宗教的文章或留言
這樣既可保留論壇自由的風氣
也可保持論壇宗教中立
不是要趕絕,只是不得刻意宣傳
例如,以宗教為名認為他人的做法不當 等等
本論壇對宗教是中立的
擁有自己及忠於的宗教不是一種罪
但為免破壞論壇秩序
請不要宣揚自己的宗教
引用:
最後是剛提到的<不得不當地使用積分要求看帖功能>
需界訂什麼情況下叫<恰當地使用>
什麼叫<不當地使用>
正如上面會員7s711 的說
不要過份把看帖要求設為太高
eg.500 積分才能看
因為此舉做法會令很多其他會員看不到帖
引至論壇有不良風氣
但有些帖,如會員希望只分享給對論壇有一定參與率的人
可以設小許積分要求
大多是10分或以下
由於最終執法的是負責該版的版主
因此最後判決都會交由版主負責
如對版主的判決有不滿,可以在投訴版內反映

謝謝閣下的提問
作者: abcdabcd    時間: 2007-6-9 02:58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abcdabcd    時間: 2007-6-9 03:07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kungbernard    時間: 2007-6-9 07:08 PM

引用:
原帖由 STEVEGARY 於 2007-6-9 06:55 PM 發表
我想問係咪唔諗住ban求檔(公開, pm不計)?
在沒有影響論壇運作之下
是不會ban 的
不過如果發帖者不斷的回的自己主題
以推主題要求檔案
就會犯下壇規

但最終判決如之前的說,再該版版主定奪
作者: abcdabcd    時間: 2007-6-9 10:39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abcdabcd    時間: 2007-6-10 03:07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7s711    時間: 2007-6-10 03:14 PM

引用:
原帖由 abcdabcd 於 2007-6-10 03:07 PM 發表

請問......點先唔算渲染呢?
請問你可唔可以耐心等候壇主的reply 呢?

POST 37-43 ..你問左3次了同一個問題了

[ 本帖最後由 7s711 於 2007-6-10 03:17 PM 編輯 ]
作者: kungbernard    時間: 2007-6-10 06:37 PM

引用:
原帖由 STEVEGARY 於 2007-6-10 06:27 PM 發表
剛巧又到問題
"THX"算不算是無意義呢?

某些條例還是加例子好
如果是分享類的帖
難免會有thanks 一類的回覆
因此可以較為寬鬆處理吧
作者: abcdabcd    時間: 2007-6-10 07:32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7s711    時間: 2007-6-10 08:04 PM

引用:
原帖由 abcdabcd 於 2007-6-10 07:32 PM 發表

人地嘅提問已經被立刻回應了的說.
而的果個, 似乎遙遙無期.
壇主都要諗點答ga~
況且你o個個係比較大的一個問題
同埋其他相比~你o個個要用多d時間諗a ma
作者: kungbernard    時間: 2007-6-11 08:20 PM

引用:
原帖由 abcdabcd 於 2007-6-9 10:39 PM 發表

請問咩叫渲染?
如果咁嘅意思係指一d宗教色彩都唔可以,
我諗個壇規不如清楚列明: 禁上一切咩咩咩仲好.
渲染是指誇張、過度的意思
會員自身帶有宗教背景信仰是允許的
但每個人都有宗教自由
討論涉及到宗教範圍的問題時
以自己宗教為名,說自己是對、他人是錯就有點過份
此亦屬於違規行為
作者: abcdabcd    時間: 2007-6-11 09:05 PM     標題: 回復 #49 kungbernard 的帖子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kungbernard    時間: 2007-6-11 09:15 PM

引用:
原帖由 abcdabcd 於 2007-6-11 09:05 PM 發表
咁, 可以點表達/堅持自己的立場?
由於宗教是一種信仰
每人都可以有自己的宗教
在沒有對錯的情況下
為堅守自己的立場而與他人引起紛爭
最後只會破害論壇的秩序
因此要學懂如何忍讓
接立不同的意見
作者: ctb969    時間: 2007-6-16 02:44 PM

<五>  嚴禁發表文章留言含有色情、宗教、迷信等或有關網站之連接。

咁係唔係唔可以討論CE Religious Studies/CE 佛學?

作者: kaiyihk    時間: 2007-6-16 03:27 PM

引用:
原帖由 ctb969 於 2007-6-16 02:44 PM 發表
<五>  嚴禁發表文章留言含有色情、宗教、迷信等或有關網站之連接。

咁係唔係唔可以討論CE Religious Studies/CE 佛學?
當然唔係啦...
rs同佛學一定可以講既...
不過唔好宣傳叫人信教..
作者: fkinffkinffkinf    時間: 2007-10-21 09:53 AM     標題: 回覆 #1 kungbernard 的帖子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fkinffkinffkinf    時間: 2007-10-21 10:29 AM     標題: 回覆 #1 kungbernard 的帖子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fkinffkinffkinf    時間: 2007-10-29 07:17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YS.ak-97    時間: 2008-4-1 11:08 PM

鼓勵發貼又限制發貼量
這爛論壇上來幹什麼?
系統又爛,經常自動登出
我不玩啦
請del這個ac
作者: stratigic    時間: 2008-4-13 06:03 PM     標題: 回覆 #1 kungbernard 的帖子

THX!!
作者: goodluck888    時間: 2008-5-29 12:59 PM

引用:
原帖由 Royal-MathsKit 於 2007-6-9 12:03 AM 發表
大量濫發文章、回覆 ... 其實大量 = 幾多
絕對權力...............
作者: 香港小子    時間: 2008-5-29 02:36 PM

<二>  不得在本論壇上載任何侵權的檔案及軟件。同時,由於本論壇跟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達成協議,不得在論壇上載任何歷屆會考、高考試題 及 評分標準。


至今一直末解決!!
作者: 香港小子    時間: 2008-5-29 02:37 PM

引用:
原帖由 YS.ak-97 於 2008-4-1 11:08 PM 發表
鼓勵發貼又限制發貼量
這爛論壇上來幹什麼?
系統又爛,經常自動登出
我不玩啦
請del這個ac
你又講得有道理wo
鼓勵發貼
又限制發貼
作者: surelose    時間: 2008-5-29 10:23 PM

買賣二手書得唔得?
作者: Yee    時間: 2008-5-29 10:26 PM     標題: 回覆 #63 surelose 的帖子

不行
嚴禁所有買賣
作者: goodluck888    時間: 2008-5-29 10:31 PM

引用:
原帖由 October3rd 於 2008-5-29 10:30 PM 發表

如果係gum, 呢個麻煩你la:
http://lsforum.net/board/viewthread.php?tid=63670&highlight=
如有得罪, 請見諒
今晚早點訓
作者: goodluck888    時間: 2008-5-29 10:35 PM

引用:
原帖由 October3rd 於 2008-5-29 10:35 PM 發表
係wo, 記得今朝ge約會
(你叫埋香港小子吧!)
btw, 就此(帖)stop了, 呢個帖始終都ng係吹水用,
ng好令版主難做la

版主: 如果有需要, 可以稍後delete此帖, 打擾了, sorry
咩叫BTW
作者: kungbernard    時間: 2008-5-29 11:07 PM

請大家不要在此帖討論與壇規無關的事直
謝謝!
作者: goodluck888    時間: 2008-6-1 01:58 PM

引用:
原帖由 kungbernard 於 2007-6-8 11:59 PM 發表
由於最近論壇發生不少會員對管理人員不滿,及不清楚壇規的問題,現在重新公佈修正後的壇規,希望各會員能遵守。

另外,對於較早前某會員以公投決定去留,是因為論壇很多會員未清楚壇規,為了公平起見才開恩處 ...
4月23日最後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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