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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的處境比囚犯更不堪
現在終審法院總算正常一點,為囚犯應有的人權正名。但是啟敢感到痛心的是,手執香港教育界牛耳,高舉民主自由大旗的教協,竟然多年來縱容他們的會員,用變態校規、髮禁和服禁來剝奪學生應有的人權,沒有透過司法覆核為學生討回公道,阻止教師藉著變態校規向學生施暴,發洩其權力慾和操控狂。
就以髮禁為例,這是香港中學一直存在多年的陋習,訓導教師以維護陳舊的社會風氣和性別定型為借口,如同懲教署強迫男囚犯入獄時要剪髮一樣;對於學生的髮型有諸多限制,甚至要用間尺量度他們的頭髮有沒有超出標準,扼殺他們有管理身體的自由和人權。實際上這是地獄之路由善意所鋪成,除了反映了訓導發出惡臭的陳舊審美觀之外,還有讓學生相信有權就是真理,弱肉強食之外,對教育沒有任何好處。
維護髮禁理由荒謬
維護髮禁,剝削學生的人權的理由很多都不堪一擊。有說是學生不知社會規範,因此要限制學生的頭髮造型。其實社會潮流說變就變,學校的一套外觀規訓往往追不上社會變化,何必畫蛇添足,多添敗筆?而且,社會規範很多是錯的,正亟待學生成長後改革,為甚麼要用社會規範為借口局限學生的發展?這些老師相當偽善,一方面又反對特衰政府惡改通識科有洗腦之嫌,一方面又贊成髮禁,為學生洗腦他們應有的造型,豈不是雙重標準的極致?
又有教師狡辯為學生統一髮型,是為了方便管理。拜托,學生不是參軍,也不是囚犯(現在囚犯也不能強制剪髮了,足見學生的處境比囚犯更差!);而是在學校多元發展,為他們的未來找尋方向,學校有甚麼權利去扼殺學生在成長期間,自主探索他們的頭髮造型該如何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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