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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其他] 會員goodluck888 申請多帳號一事 [打印本頁]

作者: Ronald_Chui    時間: 2009-9-17 11:48 PM     標題: 會員goodluck888 申請多帳號一事

致各會員及goodluck888:

就會員goodluck888於年內申請多於一個帳號(不論是空殼或為了換取ExMode遊戲平台的積分獎賞),經管理團隊商議,及審視會員過往對論壇的貢獻、自動投案和開設帳戶的因由,決定扣除該會員積分及金錢各半,以示懲戒。

會員goodluck888將有一星期上訴/提出異議期限,可以直接回覆或PM 超版CM或Ronald_Chui。

若有再犯,將立即禁止會員goodluck888訪問。

小卒管理團隊示

補充:

至於對於給逐出本壇的會員hihihellohello及其分身,不了上訴乃因其會員資格早於hihihellohello被禁時喪失,特示各有關人等。


October3rd被禁止訪問,緣由跟goodluck888遭扣分之不同,會員自可搜尋有關裁定的紀錄。對於前會員October3rd (即hihihellohello),其早已被禁止訪問。


另外,下文所指「不論是管理團隊或其他會員也應當前事不計,將事件了結。」乃指對goodluck888開設分身的行為而言,我們不會再就此追究。


但對於一而再、再而三犯事的會員,論壇絕不姑息。

提醒各位,切勿以別壇的普遍性和「少理會」合理化自己違規的行為。對於愈資深的會員自當愈受注視,對自己的行為則同樣應較留意。本壇無意為此製造更多疑慮。本壇一向也比其他論壇更嚴格執行版規和壇規,這是本壇的特色,也正是所有會員都應該尊重。



[ 本帖最後由 Ronald_Chui 於 2009-9-18 03:02 PM 編輯 ]
作者: goodluck888    時間: 2009-9-17 11:51 PM

本人沒有犯上以下原則:
- 利用分身去進行呃帖/灌水,繼而將得益歸予原來的帳戶
- 以分身進行推帖及擾亂秩序的行為
- 利用匿名方式在論壇作違規活動

以上三點均為理據 望以審核

[ 本帖最後由 goodluck888 於 2009-9-18 11:44 PM 編輯 ]
作者: peterp2509    時間: 2009-9-17 11:54 PM

看來陸續會有清洗行動
作者: goodluck888    時間: 2009-9-18 12:03 AM

引用:
原帖由 Ronald_Chui 於 2009-9-17 11:48 PM 發表
致各會員及goodluck888:

就會員goodluck888於年內申請多於一個帳號(不論是空殼或為了換取ExMode遊戲平台的積分獎賞),經管理團隊商議,及審視會員過往對論壇的貢獻、自動投案和開設帳戶的因由,決定扣除該會 ...
就會員goodluck888於年內申請多於一個帳號(不論是空殼或為了換取ExMode遊戲平台的積分獎賞),經管理團隊商議,及審視會員過往對論壇的貢獻(發個咁多帖 又算熱烈咁參與討論 入黎咁耐 都係犯個呢一條小小大罪 可能太重了)、自動投案(本可不投案 基於良心發覺觸犯板規才主動,其實我唔再犯 係唔會被捉..當然講左出黎 就預左俾人罰 但真要罰咁重?)和開設帳戶的因由(既非禁止訪問會員 而且申請的理由亦申報 是情有可原..當然法犯了 當然要受罰 但量刑起點實可圈可點呀~),決定除該會員積分及金錢各半(太重了 負擔不起 我亦今後難以再有慾望發帖...扣1/4就足夠....基本上 AL CE後也不會再上啦 上黎都係吹下水咁啫 而家搞到我好心灰意冷囉),以示懲戒。

會員goodluck888將有一星期上訴/提出異議期限,可以直接回覆或PM 超版CM或Ronald_Chui。

若有再犯,將立即禁止會員goodluck888訪問。→又話唔black list既?之後我都有提出 唔係話唔會秋後算?


粗體黑字及粗體藍字也為一理據 希望版主回應

[ 本帖最後由 goodluck888 於 2009-9-18 06:20 PM 編輯 ]
作者: goodluck888    時間: 2009-9-18 12:10 AM     標題: 回覆 #5 ares23 的帖子

佢話直接回覆 應該是 意指 可在此帖回覆?
作者: ares23    時間: 2009-9-18 12:12 AM     標題: 回覆 #5 goodluck888 的帖子

睇錯
已del
作者: Ronald_Chui    時間: 2009-9-18 12:15 AM     標題: 回覆 #4 goodluck888 的帖子

只要會員不要再開多重帳號,那麼不論是管理團隊或其他會員也應當前事不計,將事件了結。這點希望你明白。

[ 本帖最後由 Ronald_Chui 於 2009-9-18 12:17 AM 編輯 ]
作者: goodluck888    時間: 2009-9-18 12:17 AM

引用:
原帖由 Ronald_Chui 於 2009-9-18 12:15 AM 發表
只要會員不要再開多重帳號,那麼不論是管理團隊或其他會員也應當前事不計,將事件了結。這點希望你明白。
但一次再犯(如:小小的呃POST)我也會被禁止訪問
如此極刑 怎受得起
作者: ares23    時間: 2009-9-18 12:18 AM     標題: 回覆 #8 goodluck888 的帖子

再犯指的當然是申請多於一個帳號
作者: Ronald_Chui    時間: 2009-9-18 12:19 AM     標題: 回覆 #8 goodluck888 的帖子

此處指的是開設多重帳號。
作者: goodluck888    時間: 2009-9-18 12:22 AM

扣減積分及金錢各半
在以上三個理由上也顯得過重

我認為扣減1/4已作以效尤
作者: 11AL考生    時間: 2009-9-18 01:12 AM

扣1/4 都多la
應該扣100積分...

扣咁多即係想人哋唔黎姐...

唔知係咪個ser 唔多店
所以小卒管理團隊做埋d好黑人憎ge野
1) delete 求檔區, 改成求檔帖
2) 某人被delete account
3) 某人因為玩ex 而開n個account, 又要俾人嚴懲...
4) 資深會員冇得做版主, 反而俾d新仔做

其實在其它論壇, 1,3 係好正常ge事..其它壇ge管理人員都隻眼開, 隻眼閉...
4 在其它壇發生機會極微..小弟亦見過有d壇怕其它會員唔服..得登搵d資深會員兼外人做版主...唔搵自己友(fd)做版主

如果管理團隊有意回應的話, 在下係度講聲"冇必要la"
作者: Ronald_Chui    時間: 2009-9-18 02:30 PM     標題: 回覆 #12 09ce考生 的帖子

以別些論壇的不理會和普遍性來合理化自己的行為,管理團隊當然無需回應。

[ 本帖最後由 Ronald_Chui 於 2009-9-18 02:39 PM 編輯 ]
作者: CM    時間: 2009-9-18 06:04 PM     標題: 回覆 #11 goodluck888 的帖子

會員需明白了解壇規為會員之責任.
閣下犯下早已定下之壇規, 而罰則早已定下,
現管理層只以扣分了事, 而不禁止閣下帳號.
閣下稱扣1/4的積分已足夠, 那閣下可有見過犯人向法官提出刑期?
上訴是可以的, 但需有合理之理據,
並非單單一句「扣減1/4已作以效尤」.
作者: CM    時間: 2009-9-18 06:09 PM     標題: 回覆 #12 09ce考生 的帖子

只能說句, 管理層的任何一個決定都有原因,
若果閣下希望知道, 可以發帖發問,
不必單方面作猜想, 甚至因一些誤會對小卒論壇"死心".
作者: goodluck888    時間: 2009-9-18 06:12 PM

引用:
原帖由 09ce考生 於 2009-9-18 01:12 AM 發表
扣1/4 都多la
應該扣100積分...

扣咁多即係想人哋唔黎姐...

唔知係咪個ser 唔多店
所以小卒管理團隊做埋d好黑人憎ge野
1) delete 求檔區, 改成求檔帖
2) 某人被delete account
3) 某人 ...
其他論壇係點 我就無興趣知
只不過 一下子 扣咁多分 就與趕盡無異
以後 難以再吸引 其他會員 再在此論壇中活躍發帖(當然唔係犯法)

人地以警效尤是開一嚴明之良好先例
但此例顯然是開一判刑過甚之惡例


[ 本帖最後由 goodluck888 於 2009-9-18 06:18 PM 編輯 ]
作者: goodluck888    時間: 2009-9-18 06:13 PM     標題: 回覆 #16 CM 的帖子

其實我也想知 為何有1/2之刑罰決定..(可否詳細少少...想知道)

作為犯人 就算法官判 也會開鐘明例 也不會含糊清晰

既用規 就如法 便不能僅用一句 此處並非法庭 作結了
作者: goodluck888    時間: 2009-9-18 06:17 PM     標題: 回覆 #13 STEVEGARY 的帖子

他也為我訴說了一些原因 可作參考 並非單純節外生枝生事
作者: goodluck888    時間: 2009-9-18 06:25 PM

引用:
原帖由 09ce考生 於 2009-9-18 01:12 AM 發表
扣1/4 都多la
應該扣100積分...

扣咁多即係想人哋唔黎姐...

唔知係咪個ser 唔多店
所以小卒管理團隊做埋d好黑人憎ge野
1) delete 求檔區, 改成求檔帖
2) 某人被delete account
3) 某人 ...
引用09CE考生之部份觀點,也希望籍此成為我的上訴理由:


扣1/4 都多la
應該扣100積分...

我的回應:→無錯,千辛萬苦,響度咁耐,先有咁既積分,失去之權限實為太大,過大之判刑非但失去其本身之阻嚇性,
亦恐為徒添眾會員之恐懼

扣咁多即係想人哋唔黎姐...我的回應:→的確很打擊會員以後之發帖(包括我在內)的信心

因為玩ex 而開n個account
→我的回應:嚴懲看來不適用於此例吧 希望版主收回成命
因為開戶目的既非洗分 也非嚴重擾亂論壇秩序 其目後之用途 目的 情理 也應一併予以考慮...

禁止訪問尤如死刑
禁止發言尤如終身監禁
扣減1/2積分嚴重程度就尤如判監30年

即使怎嚴 也嚴得有限度(就此例而言)...

PS我建議論壇也應查核其他會員有否子戶,看看其有否觸犯版規,否則對於主動自首者和同樣犯事但已受懲罰者也顯得不公平(此處之指並非想起公平之論)

[ 本帖最後由 goodluck888 於 2009-9-18 06:44 PM 編輯 ]
作者: Ronald_Chui    時間: 2009-9-18 07:18 PM     標題: 回覆 #18 goodluck888 的帖子

此處罰相對於直接禁止訪問,已較寬宏。
我們是依據一直以來處理此類行為的做法,加以比較,而得出扣除一半積分及金錢的決定。

至於論壇會否進行查核,及以甚麼準則來處理事件,則是後話。

如果會員本身沒有開修分身,又何需擔心遭此懲罰?

"人地以警效尤是開一嚴明之良好先例
但此例顯然是開一判刑過甚之惡例"

正正是因為要以正視聽,論壇不得不以此方式告誡眾會員。
作者: goodluck888    時間: 2009-9-18 07:27 PM

引用:
原帖由 Ronald_Chui 於 2009-9-18 07:18 PM 發表
此處罰相對於直接禁止訪問,已較寬宏。
我們是依據一直以來處理此類行為的做法,加以比較,而得出扣除一半積分及金錢的決定。

至於論壇會否進行查核,及以甚麼準則來處理事件,則是後話。

如果會員本身沒 ...
此處罰相對於直接禁止訪問,已較寬宏。
我們是依據一直以來處理此類行為的做法,加以比較,而得出扣除一半積分及金錢的決定。


→相關有何案例?

至於論壇會否進行查核,及以甚麼準則來處理事件,則是後話。→非後話也 這正正是能否減刑之重點,沒有標準 便不能按標準來立論

如果會員本身沒有開修分身,又何需擔心遭此懲罰?

"人地以警效尤是開一嚴明之良好先例
但此例顯然是開一判刑過甚之惡例"

正正是因為要以正視聽,論壇不得不以此方式告誡眾會員。
→我講得呢個PT 預左你話以正視聽 因為我話 人地(即是普遍性例子會出現的效果),然而在此例下,判刑重則顯刑律不能正對罪行之輕重
作者: Ronald_Chui    時間: 2009-9-18 07:38 PM     標題: 回覆 #22 goodluck888 的帖子

至於論壇會否進行查核,及以甚麼準則來處理事件,則是後話。
→非後話也 這正正是能否減刑之重點,沒有標準 便不能按標準來立論

需知道開設分身不一定違規,這是出於會員有否事先作通知及提出合理解釋。
要空談標準是沒意思。但根據一向的做法,大部分的會員,一經發現其有開設未經通報的分身,並進行相關論壇活動以謀利益,都是立即禁止訪問的。至於那些少部份,都是因為會員已離開小卒而沒有處理。

管理團隊以扣分作懲罰已是一相對較寬鬆的做法。
作者: goodluck888    時間: 2009-9-18 08:04 PM

引用:
原帖由 Ronald_Chui 於 2009-9-18 07:38 PM 發表
至於論壇會否進行查核,及以甚麼準則來處理事件,則是後話。
→非後話也 這正正是能否減刑之重點,沒有標準 便不能按標準來立論

需知道開設分身不一定違規,這是出於會員有否事先作通知及提出合理解釋。
要 ...
扣分當然是方法 也是較為宏量之方法
但我所指的卻非扣分本質 而在於所扣之量刑起點

PS 其實係咪網絡大典的描述令到版主不原諒我(啱啱上完去..見到咁快就描述..有感此事被人利用作其他目的 )
作者: Ronald_Chui    時間: 2009-9-18 08:11 PM     標題: 回覆 #24 goodluck888 的帖子

量刑的起點,是以分數、而不是以實數計算。這樣做是為了保持連貫性: 於處理其他積分較低的會員開設分身時也適用的規定。
至於就閣下提出申請減刑的要求,管理團隊將於一星期的限期前公佈。
作者: catter_kir    時間: 2009-9-18 08:14 PM

十月兄事件的餘波....
作者: goodluck888    時間: 2009-9-18 08:18 PM     標題: 回覆 #25 Ronald_Chui 的帖子

小弟當初所犯之事
並不否認 我是無睇壇規而致
因為我純粹是希望玩ex遊戲
而不是作其他用途
本是無意 亦是無心

而且 又未有濫用帳戶..(當中至少9成5是等候驗證,而非實際會員」...
對論壇之影響不算大(當然有必要在此殺一警百...但這警百又會否過度傷害當時人呢..)
再加上 這些帳戶 也是丟空不理 又未有發帖 對佔用論壇空間理應不大
而且 我又知道有類似案例即屬違法 已第一時間作申報 並無掩飾之意 動機可明
希望壇主及版主能對小弟重輕發落
小弟對此及小卒各會員造成之不便 作出最深摯的致歉

PS 如果以此例 作為一日後標謗之先例 固然為好 又有一實際教化之意義 然而 在衡量效用時
也須顧及 當事人在此事中的責任 用意 動機 及 表現...因此,小弟對一直沒有好好咁樣
睇壇規 作出懇誠的表示 亦望同類之事件 不再發生。
作者: goodluck888    時間: 2009-9-18 08:20 PM     標題: 回覆 #26 catter_kir 的帖子

兩事並非混同...我而家的感覺就好似被人出賣咁 咁難受
作者: T_Leona    時間: 2009-9-18 08:23 PM

有一點順便想問下
點解唔可以申請兩個或以上ac?

若然有兄弟姊妹都係玩小卒
又用同一部電腦上網
咁會點?
作者: Ronald_Chui    時間: 2009-9-18 08:27 PM     標題: 回覆 #29 Leona 的帖子

會員可事先向管理團隊通報及作申請。至於用同一部電腦上小卒的技術問題,不是論壇能控制的。
作者: goodluck888    時間: 2009-9-18 08:28 PM

引用:
原帖由 Leona 於 2009-9-18 08:23 PM 發表
有一點順便想問下
點解唔可以申請兩個或以上ac?

若然有兄弟姊妹都係玩小卒
又用同一部電腦上網
咁會點?
這也是另一深思之問題
可用作建議

亦為一小弟深思此制背後之其他問題

ps但小弟無意就此渲染
作者: T_Leona    時間: 2009-9-18 08:43 PM

引用:
原帖由 Ronald_Chui 於 2009-9-18 08:27 PM 發表
會員可事先向管理團隊通報及作申請。至於用同一部電腦上小卒的技術問題,不是論壇能控制的。
咁點解唔可以用兩個ac或以上?
我只係想知- -
作者: Ronald_Chui    時間: 2009-9-18 08:51 PM     標題: 回覆 #32 Leona 的帖子

用兩個AC以上黎做甚麼,這問題就如你不可能在香港有兩個身份吧。
一般我們是以IP作識別的,但對於兄弟姊妹此情況,會員如有提出這方面的申請,論壇可不會禁止。
作者: catter_kir    時間: 2009-9-18 09:31 PM

引用:
原帖由 goodluck888 於 2009-9-18 08:20 PM 發表
兩事並非混同...我而家的感覺就好似被人出賣咁 咁難受
我都知兩事唔係混同
但的確係因為你係關於十月兄個帖度自首攪到而家田地...............
作者: goodluck888    時間: 2009-9-18 09:33 PM

引用:
原帖由 catter_kir 於 2009-9-18 09:31 PM 發表


我都知兩事唔係混同
但的確係因為你係關於十月兄個帖度自首攪到而家田地...............
所以咪 坦白反而要死 囉= =
作者: catter_kir    時間: 2009-9-18 09:33 PM

引用:
原帖由 Ronald_Chui 於 2009-9-18 08:51 PM 發表
用兩個AC以上黎做甚麼,這問題就如你不可能在香港有兩個身份吧。
一般我們是以IP作識別的,但對於兄弟姊妹此情況,會員如有提出這方面的申請,論壇可不會禁止。
咁不如因幾重ip問題而欲禁言前先問發生咩事...
作者: T_Leona    時間: 2009-9-18 09:38 PM

引用:
原帖由 Ronald_Chui 於 2009-9-18 08:51 PM 發表
用兩個AC以上黎做甚麼,這問題就如你不可能在香港有兩個身份吧。
一般我們是以IP作識別的,但對於兄弟姊妹此情況,會員如有提出這方面的申請,論壇可不會禁止。
話說我試過因為係第二個論壇唔記得pw
又唔記得email所以開多個ac
點知就比果個壇block左

另外我係第二個壇度玩
因為個id有我出生年份
想同人交收又唔想俾人知道我幾多歲
所以我又會用第二個ac for交收

香港唔可以有兩個身份
世界各地都係
之不過上面提及ge係現實世界
e個係網絡世界
我msn同blog都開左幾個啦

我明白壇有壇規
之不過我覺得開多幾個ac又無咩大不了
可能只係會加重論壇空間

只係想反映下...我覺得e條規則幾有問題...
即係...我覺得無必要搞到delete ac囉
所謂輕判其實都太重- -

仲有....有一樣野我成日都覺得好乞人憎
一旦果個人俾人delete左ac
連帶佢之前發表過ge言論都hide埋
有時佢講d野係有用架
hide左都無得睇

[ 本帖最後由 Leona 於 2009-9-18 09:43 PM 編輯 ]
作者: 風花。飛雪    時間: 2009-9-18 09:45 PM     標題: 回覆 #37 Leona 的帖子

其實係呢件事之前,我都完全唔知小卒論壇係唔比人開分身,而且居然會罰得咁重......
因為睇其他論壇既經驗,開分身係一個極為普遍既行為 =.=


但如果論壇真係有呢個壇規,我覺得高層應該籍此事加強對會員宣傳
因為我覺得......有好多會員係唔知會有呢條壇規......

[ 本帖最後由 風花。飛雪 於 2009-9-18 09:52 PM 編輯 ]
作者: Ronald_Chui    時間: 2009-9-18 09:51 PM

掉返轉頭,開分身黎做乜呢?
係申論帳號時本論壇沒有規定會員必須填上某些涉及個人私隱的資料,如生日日期、住處、電話等。

都是那句,我明白大家對開分身的普遍性及認可意見相異。但其他論壇的會員開設分身,用途何在? 這些行為在本壇常見嗎?
R想指出的,是開設分身基本上沒有必要,而禁止會員開設分身,是為了不讓會員逃避責任,及利用分身作上文提及的行為。
作者: goodluck888    時間: 2009-9-18 09:56 PM

引用:
原帖由 Ronald_Chui 於 2009-9-18 09:51 PM 發表
掉返轉頭,開分身黎做乜呢?
係申論帳號時本論壇沒有規定會員必須填上某些涉及個人私隱的資料,如生日日期、住處、電話等。

都是那句,我明白大家對開分身的普遍性及認可意見相異。但其他論壇的會員開設分身 ...
本相安無事 分身其實一小問題
要杜絕的只係堆搞事的人重返論壇
而唔係應該要懲罰個堆本身無問題的會員的人呀

唉 想落想落 真有本末倒置之意味呀~
唉...
作者: Ronald_Chui    時間: 2009-9-18 10:01 PM     標題: 回覆 #40 goodluck888 的帖子

有沒有問題,準不能是犯規的會員自行判別吧。正正因兩者性質不同,管理團隊才不會一概而論。還是請閣下稍等。

提醒: 冇睇清楚壇規=>犯錯也情有可原
那是否代表會員犯下其他的諸規,也能寬大處理,不需予以追究?

[ 本帖最後由 Ronald_Chui 於 2009-9-18 10:05 PM 編輯 ]
作者: goodluck888    時間: 2009-9-18 10:04 PM     標題: 回覆 #41 Ronald_Chui 的帖子

好...我惟有等管理團隊的意見
作者: goodluck888    時間: 2009-9-18 10:11 PM

引用:
原帖由 Ronald_Chui 於 2009-9-18 10:01 PM 發表
有沒有問題,準不能是犯規的會員自行判別吧。正正因兩者性質不同,管理團隊才不會一概而論。還是請閣下稍等。

提醒: 冇睇清楚壇規=>犯錯也情有可原
那是否代表會員犯下其他的諸規,也能寬大處理,不需予以追究?
所以我就此事 向壇主作小建議為參考 希望日後能根治這問題
當然 唔知唔係等如無罪...呢個相信大家都有共識...
至於...會員犯下其他壇規 能不予追究....當然唔係啦...只不過係 要視乎情況 對症下藥輕重 作出恰確的判斷 才是較佳的處理方法...
同埋..仲要視乎不同的情況(如:動機、用途等)作一併考慮 才能得出完滿的解決方法...既能服眾 又能明法 何樂而不為呢...

呢個就係我的建議了
作者: goodluck888    時間: 2009-9-18 11:54 PM

引用:
原帖由 風花。飛雪 於 2009-9-18 09:45 PM 發表
其實係呢件事之前,我都完全唔知小卒論壇係唔比人開分身,而且居然會罰得咁重......
因為睇其他論壇既經驗,開分身係一個極為普遍既行為 =.=


但如果論壇真係有呢個壇規,我覺得高層應該籍此事加強對會員宣傳
...
加強宣傳是必要
我都唔知

PS扣100分都心痛啦= =要發同吹水好耐帖先有架
作者: ting1011    時間: 2009-9-19 01:08 AM

其實有點不明所以,想問「遊戲帳號」=「論壇帳號」?
不然為什麼為了玩遊戲而開帳號會影響論壇?
作者: 11AL考生    時間: 2009-9-19 01:29 AM

goodluck888 提到
扣1/2 積分 = 坐30年監

好明顯
禁止訪問 = 死

咁開新account = ?
小弟let 新account = 生好多個bb (法例只許生一個bb)
生bb 罪不至要咁慘掛..

可否講明罰則
點解要扣1/2?
係兩位超版ge決定, 還是所有版主/超版進行公投得出的結果?
作者: goodluck888    時間: 2009-9-19 11:54 AM

小弟今日之錯 望成日後眾會員之警醒
1/4扣減 也為小弟認為 尚算合理之扣減

既能發揮警示後世之恰當作用
又能在此事中量刑起點發揮均衡之作用

不過 我欲在此重申 法要更明 例要多宣傳 並在立例前提出所立之例的原意
好讓矛盾減少 使小卒重拾和諧 合理之地

PS 對於此事麻煩了版主 實在深感抱歉 小弟亦會續在小卒發帖
不過(個人感受:在此事中 學到了 有時犯左法 你唔講 真係可能一世冇人知 但係良心就會不安...
但當 誠實後 你便可能懊悔當初 誠實帶來之患...哈..令我諗起中化..究竟 在網絡世界中 誠實與否是否顯得並不重要呢..此問題值得深思...無論如何...經一事 長一智 希望小卒之規能加以改進 才能達致進步和諧之更佳局面)
作者: goodluck888    時間: 2009-9-19 11:59 AM

現在根據我這刻發帖之時間為11:57分...(其實想題外問一啲電腦問題)
我上唔到小卒主頁 只能透過其他連結 進入小卒發帖 但就未能瀏覽主頁(我而家當然發到言 訪到問)
唔知點解..望人員解答(我去唔到主頁..駁唔到入電腦專區問)
作者: Ronald_Chui    時間: 2009-9-19 01:23 PM     標題: 回覆 #46 09ce考生 的帖子

凡這些已經交代過。
你自己如何看待開新AC不等於與論壇的觀點相同。

至於goodluck888 開設多個帳號一事,管理團隊已作出了終極的判決。這亦是該會員所接受的。

//
任何server breakdown均非我們所能夠控制,請體諒本壇資源有限。
換句話說,如果任何會員想幫助解決長遠伺服器空間不足的問題,大家可以實質金錢支持論壇。
當然,既沒有理由要自掏腰包,也總不能對壇主苛求。這點希望各位能忍讓。

先前goodluck所提及的問題壇主已處理。

[ 本帖最後由 Ronald_Chui 於 2009-9-19 01:24 PM 編輯 ]
作者: CM    時間: 2009-9-19 02:11 PM

有關會員goodluck888犯下壇規一事現已有最後決定,
再三考慮過該會員近期於小卒之表現 及 其非惡意動機,
小卒管理層現決定只扣除會員四份之一的積分及金錢,
而此為最終決定, 亦己執行, 不設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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