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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如果你系國家主席,你嘅施政首要任務系咩?

如果你系國家主席,你嘅施政首要任務系咩?

如果你系國家主席,你會選邊一樣野系施政首要任務?確保食物安全?人人有書讀定系嚴懲違法官員?

我會選擇嚴懲違法官員,因為違法官員系內地系好普遍嘅現象,包括貪污問題。內地嘅世界根本就可以話系一個霸道嘅世界,貧窮嘅人民就比內地嘅惡霸欺負,例如要收取保護費等等嘅野,甚至乎連官員都會收保護費,官員根本就唔系官員,距地唔系去解決治安問題,而系惡化治安問題,因為有人報案,如果距地有錢就會辦事,無錢彩你都傻。所以基本上內地嘅貧窮人民有理不得伸。甚至乎有D嘅官員有有錢人支持,原告變被告,被告唔肯認,甚至乎打到距地死。跟住人民想用文字尼表達民間嘅困苦,例如《中國農民調查》一書,反映內地嘅農業貪污問題,國家中央為咗自己國家面子,就禁咗出尼本書。如果能夠嚴懲違法官員,以上嘅問題都可以得以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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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藏]
點都好...    搞掂左教育同醫療問題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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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sheldon 於 2011-10-1 09:07 PM 發表
點都好...    搞掂左教育同醫療問題先
首先多謝你嘅發言^^    但系對你嘅觀點有D保留,因為正如我所講嘅,有D貧窮人民系生活好困苦,如果有呢D嘅貪污官員系到,會令距地生活雪上加霜。唔好話讀書,做咩都無經濟上支持,基本上可以話系空口說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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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同意, 正正因為國家航行方向不正確, 才會有這麼多人這麼貧困而沒有機會, 在香港, 也有窮人, 但窮人都可以去申訴而不會被消失...
但是, 除非制度改革, 否則, 這不是一個國家主席可以改變....因為涉及權力鬥爭, 始終, 還是需要人民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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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係搞好economy 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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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殺所有貪官, 再把全國一半財產用於民生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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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章第二節對主席的職權作出了規定,而其權責僅包括「根據全國人大和其常委會的決定」公布法律、任免國務院總理國務院其它組成人員、發布特赦令、宣布進入緊急狀態、發佈動員令、授予國家勳章;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從事國事活動,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派遣和召回駐外全權代表,批准和廢除同外國締結的條約和重要協定。而只有第八十一條規定他可進行國事訪問,接受外國使節而並沒有冠上須「根據全國人大和其常委會的決定」的字眼。因此,國家主席不是指掌握國家權力的個人,不是個人權力的體現,是國家機構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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